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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次和虚实是指画面的整体,单一的元素是无所谓主次的,支离破碎、杂乱无章的一堆元素亦无主次可言。主次是相对于有机整体而言的,当一组或若干组相互关联的元素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时,其组成因素才有主次之分。“主次”是一种关系,由于各组成因素在整体之中所起作用、地位的不同,方有“主”与“次”的区别。
就传统的具像素描而论,决定画面主次的,一是空间,二是作者的视觉中心,即视觉关注的焦点。故作画时首先要确定所描绘物象在画纸上摆放的位置,使平衡与变化趋子协凋,画面完整。其次是形体,以三维空间的表现为特色的素描而言,深度的感受与把握能力是基本的素质,故须注意远近差别,从近处表现物体应当较为充分、分析较为具体,远处的物象则应适当概括和简化。再次是明暗虚实,近处的物体明暗关系应加强,层次适当丰富些,而远处物体明暗对比适度减弱,明暗层次简略一些。最后是视觉中心,即所描绘的物象,是作者对物象特别关注之中心,有极大主观性,可由作者自定。作为视觉中心或兴趣中心之物象,往往是一再描绘,竭尽其力,其强度当为画面之最,亦即画面最注目的地方,而其余部分则根据形体转折的强弱依次概括地表现,如此,画面的主次关系就明确了。但作为空间中最近的物象与视觉中心的物象,何者更重要?明确地说:视觉中心应当刻画得更为深入,自然更为重要。另外,由于习惯,有些物象的视觉中心似乎本身就存在,如画头像,一般总以眼睛为视觉中心,古人云“传神写照,尽在阿堵之中。”这是人们的习惯所致,除非别出心裁,那就另当别论了。总之,主次的确定有主观的选择,又有客观的依据,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,不可一概而论,而上述诸项标准则是提供思考的线索。
在具体的作画过程中,主次的安排与虚实处理不当有如下表现:
1.空间表现的错误:近处主要形体刻画草率,而远处的次要部分经营过多,明暗层次过于繁杂,需加强对近处物体形体明暗的刻画,减弱较远处物体的明暗的层次。
2.画面中的视觉中心不明确:视觉中心刻画简单化,强度不足,须加强对视觉中心物象的刻画。
3.画面平均:无论形体、明暗、视觉中心与非视觉中心部分,没有详略、虚实及对比,到处都一样,画面平平,空间感不强。须区分出何者在前,何者在后,何者为视觉中心,该加强的部分进一步刻画,该减弱的部分适当弱化。
4.主次变化缺乏层次:主与次的关系过于简单,缺乏主与次的过渡层次,对次要部分要进一步区分出主次变化的层面,增强丰富感。
5.暗部物象的刻画过于烦琐。画面物体显得僵死、琐碎。一般而言,人的视觉对暗部物象感觉柔和、浑厚。形体的起伏、转折边界在视觉里显得较虚,没有亮面物体的转折那样明确、干脆。其实,即使你全神贯注盯着暗部的物体,也不会产生非常清晰、锋利的形体转折感受。而艺术的表现规律是以人的视觉为基点的,在表现暗部时,就应当画得概括、含蓄、微妙,而不是锋芒毕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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